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福建省注册会计师协会公告

发布时间:2008-03-03点击:973次

福建省注册会计师协会公告  

 

根据《关于开展2007年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质量检查工作的通知》要求,福建省注册会计师协会和福建省财政厅监督检查局、会计处联合对全省34家会计师事务所遵守独立审计基本准则、质量控制基本准则和职业道德基本准则等方面进行检查。检查发现厦门达山等5家会计师事务所在未履行必要的审验程序并获取充分、适当的审验证据的情况下,出具大量的业务报告,存在严重的执业质量问题,违反了《中国人民共和国注册会计师法》和《会计师事务所审批和监督暂行办法》的有关规定。根据《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会员执业违规行为惩戒办法》相关规定,经福建省注册会计师协会惩戒委员会第三次会议研究决定,对以下会计师事务所及注册会计师予以公开谴责:

  1.厦门达山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及主任会计师黄达平、签字注册会计师孙以乙、聂世海、廖良器;

  2.厦门达新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及签字注册会计师曾立、蒋莲群、江书英;

  3.厦门华峰联合会计师事务所及签字注册会计师张仁荣、姚清泉、江勇航;

  4.厦门加捷联合会计师事务所(已注销)及签字注册会计师李启斌、邱晨阳;

  5.厦门众成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及签字注册会计师史炜、李春华、梁剑若、郭桔清、朱火松。

  此外,根据《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会员执业违规行为惩戒办法》第12条规定,对财政部、福建省财政厅处罚的4家会计师事务所及14名签字注册会计师公开谴责如下:

  1.福建天联有限责任会计师事务所及签字注册会计师王永富、王泓;

  2.厦门楚瀚正中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及签字注册会计师方文斌、陈启斌;

  3.闽东益泰有限责任会计师事务所及签字注册会计师洪善康、郑翠娥、王喜珠;

  4.福州榕瑞有限责任会计师事务所及签字注册会计师项治平、林展长、谢亚琴;

  5.福建中正恒瑞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签字注册会计师郑飞、许正瑞;

  6.厦门中天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签字注册会计师刘双春、温建君。

  希望各会计师事务所和全体从业人员从中吸取教训,引以为戒,严格按照注册会计师法和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规范执业,恪守职业道德,维护注册会计师行业的声誉,努力提高专业胜任能力,增强风险意识,保证执业质量。

 

 
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 OO八年一月十七日

 

抄送: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、福建省财政厅