关于印发2014年福建省会计师事务所优选库名单的通知
发布时间:2014-01-02点击:725次
福建省财政厅
关于印发2014年福建省会计师事务所优选库名单的通知
闽财会 [2013]48号
省直各单位,各市、县(区)财政局,各会计师事务所(分所):
根据《关于印发<关于规范会计师事务所开展财政资金鉴证服务的若干规定>的通知》(闽财会[2013]40号)第四条“会计师事务所优选库组建工作由省财政厅负责,一年一定,实行动态管理”的要求,我厅在2013年全省会计师事务所综合评价工作的基础上,制定了2014年福建省会计师事务所优选库名单,现印发给你们,请认真执行。
2013年12月30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