一、会计师事务所承办年度会计报表审计、验证投入资本、清算审计业务,执行计件收费标准;承办其它业务,执行计时收费标准,经双方协商,也可按计件收费。
1、计件收费标准
(1)、年度会计报表审计 单位:元/件
资产总额 |
500万元以下 |
501-1000万元 |
1000万元以上 |
备 注 |
收费标准 |
万分之六 |
万分之五 |
万分之四 |
收费起点2000元 |
企业清算审计收费按上述标准的150%执行,但不低于3000元。
股份制企业年度会计报表审计按资产总额的万分之六收费,但不低于50,000元。
(2)、验证投入资本 单位:元/件
注册资本 |
50万元以下 |
51-100万元 |
101-300万元 |
301-500万元 |
501-1000万元 |
1000万元以上 |
收费标准 |
600 |
800 |
1000 |
万分之五 |
万分之四 |
万分之三 |
多次验资,首次按上述标准100%收费,以后每次按上述标准70%收费。
2、计时收费标准,按承办人员不同专业技术资格分为以下四类:
(1)、主任会计师 160元/小时 (3)、注册会计师 120元/小时
(2)、副主任会计师 150元/小时 (4)、会计师 80元/小时
二、会计师事务所可按项目收费额的50%预收业务费,工作完成后再收取余额。委托单位如中途撤销委托,应按业务量的进度付费,但不得低于项目收费额的30%。委托单位不能如期提供资料而延长工作时间的,应参照计时收费标准酌情加付费用。
三、委托业务不在会计师事务所所在地的,委托单位应承担会计师事务所派出工作人员的旅差费、住宿费。